【客户】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喜时光” 第33类 第32453268号 |
“喜字坛”“喜来春”“拾光” “醉时光”“魅力时光”“凝聚时光” 第19215090号、第12485436号、第19116349号 |
诉争商标|被异议商标|争议商标 | 引证商标 |
【案件情况】被异议商标“喜时光”注册于33类“果酒(含酒精),鸡尾酒,葡萄酒,白兰地,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白酒,清酒(日本米酒),食用酒精,烧酒,米酒”等商品上,被异议人在多个类别上申请了340余件商标,且部分处于出售状态,被异议商标为其中一枚,缺乏真实使用意图,具有摹仿和攀附他人知名度的故意,如予注册,将扰乱正常的商标注册秩序。同时,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名下“魅力时光”“凝聚时光”具有一定相似度。通过异议申请将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防止相关公众混淆,影响异议人名下商标与异议人之间的对应关系,及时阻止了可能带来的不利商业影响。
【案件结果】本案典型意义是为响应国家对商标注册的态度和政策,商标局严厉打压恶意主体的囤积、售卖行为。商标是为了区分市场中各色产品而存在,不应成为恶意主体的盈利工具,具有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