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过早申请专利,一些技术问题尚未完全解决,过迟申请专利又担心被他人抢先?
- 后一项专利为前一专利的改进专利,不想就同一发明创造支付两件专利费用?
- 首次申请了发明专利,后又想改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
- 首次申请文件的撰写不够全面,专利质量难以保证?
......
遇到以上这些问题,不妨了解一下本国优先权的设立与使用。
本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一定期限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该制度的设立能最大限度保护发明创造者的积极性,避免一些毫无科技道德的技术窃贼通过不当手段在他们研制与试验阶段获得他人的技术,并抢先申请专利,反过来告真正的发明者侵权。
那么,
优先权提交有何限定条件?
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的审查有何不同?
如何理解相同主题首次申请的含义?
在先申请与在后申请又该如何核实是否为相同主题?
6月8日(周三)17:00,超凡集团天津代理部总经理宋南老师,将从平衡车经典案例入手,详细解析本国优先权的成立及使用,为大家带来《从平衡车经典案例看本国优先权成立的条件》直播分享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