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于9月13日发布。司法解释降低了侵权商业秘密的入罪标准,扩充入罪情形,将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因侵犯商业秘密导致权利人破产、倒闭等情形纳入入罪门槛,并将入罪数额调整至“三十万元以上”。
——中国之声
“借鉴”和“抄袭”往往只有一线之隔。总有人在打着“借鉴”的旗号行着“抄袭”的骗局。
前段时间,历时三个月的轰轰烈烈列的“双米”大战落幕了:光峰科技与极米科技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极米分五年向光峰科技支付专利许可费用2500万元;并优先从光峰采购核心部件产品,战略合作为5.5年,一次性支付NRE费用500万元。
光峰仅用一项专利就打的极米“落花流水”,可见光峰科技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扎实程度,堪称“铜墙铁壁”。
已经上市的敏芯当初也是一波三折:歌尔连续三次的侵权诉讼、连续三次权属纠纷诉讼、连续四次发起专利无效,面对如此声势浩大、紧锣密鼓、步步紧逼的“打击”,敏芯从容应对,见招拆招,摆脱泥沼,成功上市!
其实,没有什么一帆风顺,只不过是背后的努力得到了证明。从敏芯和光峰针对侵权的处理上不难看出,企业背后的风险管理做得完美。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保护显得尤为重要,技术很美好,创新很诱人!但技术研发、使用、保护过程中的坑,却是数不胜数,防不胜防:核心技术被“借鉴”怎么办?核心骨干被“挖墙脚”怎么办?产品被诉侵权怎么办?如何进行知识产权布局做好风险防控?
为此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携手荣正咨询,联合举办《风险管理之构建企业护城“核”》CEO私享会。特邀荣正咨询合伙人陈旭浩先生、超凡知识产权高级检索工程师李雪娇女士、哈工智能中央研究所总监张兆东先生,结合企业风险管理,为我们讲述如何利用知识产权保护核心技术,如何利用股权激励留住核心人才,构建企业护城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