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CN
EN
首页
活动/内容中心
服务领域
客户案例
专业团队
知产论著
关于超凡
专业研究
在知识产权领域拥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积累,致力于促进国内国际的知识产权行业交流与沟通。
每日一问
全部
商标
专利
法律诉讼
其他
搜索
无效程序中,能用说明书的内容解释权利要求吗?
在对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进行理解和解释时,应当站在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角度,在全面理解说明书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发明构思对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进行合理的解释,如此才能明确专利权人真正想要保护的技术方案,进而界定合理的保护范围。 此外,在理解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以及某一技术术语的具体含…
2021-07-27 刘锋 资深专利代理人、机械专家
商标在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使用过,在申请时可以要求优先权吗?
《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展会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
2021-07-26 何雪莲 资深商标代理人
商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让了,该如何阻止?
根据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如果商标在注册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让,注册人可以向商标局去函说明情况,提供证据证实转让申请并非转让人的真实意愿,要求转受让人提供真实意愿的公证转让声明,并请求商标转让不予核准。 向商标局…
2021-07-23 何雪莲 资深商标代理人
续展商标和重新注册商标,该如何选择?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后注册人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通过提交商标续展申请来延续商标有效期。商标续展审查流程简单,周期短,会经过实质审查、续展公告、下发商标续展注册证明,整个审查周期在两个月左右。在实质审查阶段对续展申请人、申请续展的注册商标权、续展申请日期进行审查,符合…
2021-07-22 何雪莲 资深商标代理人
哪些情况下商标续展会被驳回?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续展主要对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
2021-07-21 何雪莲 资深商标代理人
上一页
1
...
165
166
167
168
169
...
22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