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四季度中国专利无效决定统计分析》

发布时间:2022-01-28 作者:超凡研究院 来源:超凡知识产权公众号 阅读量:1076

通过对2021年第四季度(10-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920件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1]进行统计分析得出: 

  • 实用新型专利的案件量最多,外观设计专利次之,发明专利最少;

  • 主要集中在通信、电学、医学等技术领域;

  • 无效宣告请求人前3为汪伦剑、联合专利有限责任公司等;专利权人前3为郑进峰、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

  • 专利权人主要来源于广东和浙江;

  • 审理周期大多为6~8个月;

  • 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的维持年限较多的为1~3年,维持年限长的较少;

  • 被宣告全部无效的案件占47.2%。其中,外观设计专利占该类案件的59.4%,实用新型专利占46.3%,而发明专利占33%;

  • 被宣告部分无效的案件占17.3%,其中实用新型专利占该类案件的24.2%,发明专利占23.9%;

  • 被宣告维持有效的案件占35.5%。其中,外观设计专利占该类案件的40.6%,实用新型专利占29.4%,发明专利占43.1%;

  • 宣告外观设计专利全部无效的理由主要为新颖性和无明显区别,宣告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全部无效的理由主要为创造性,有少量案件仅依据撰写形式问题被宣告全部无效。

 

专利类型

 

2021年第四季度(10-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共发布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920件,其中,实用新型专利462件,占50.2%;外观设计专利261件,占28.4%;发明专利197件,占21.4%。

 

技术领域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所属的技术领域主要为通信、电学、医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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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请求人和专利权人排名

 

2021年第四季度发布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中,无效宣告请求人排名前3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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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排名前3的为:

 

存在同一无效请求人对同一专利权人的多项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情形,例如:汪伦剑对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道路建筑领域的1件发明专利、5件实用新型专利共6件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其中3件实用新型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1件实用新型专利被宣告部分无效,1件发明专利和1件实用新型专利被宣告维持有效;哈尔滨凯悦农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对酒泉奥凯种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农用机械领域的5件发明专利、1件外观设计专利共6件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其中1件发明专利被宣告部分无效,其他专利均被宣告维持有效;北京华鼎祥商贸有限公司对江苏里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的6件与床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其中4件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2件专利被宣告维持有效。

 

无效请求人和专利权人来源地

 

无效宣告请求人绝大多数为中国注册的公司或自然人,其中,以自然人的名义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占比超过1/3。

专利权人大多数为中国注册的公司或自然人,涉及846件,占92%。来自国外专利权人的专利被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为74件,其中美国以21件居首,日本以14件次之。

中国专利权人的来源省市以广东居首,其次是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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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周期

 

以“无效请求提出日”至“无效决定发文日”来计算审理周期[2],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无效案件的审理周期大多数为6~8个月。有少量案件的审理周期很短,为3个月;少量案件的审理周期较长,为15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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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年限

 

在434件被宣告全部无效的专利中,专利权的维持年限(“授权公告日”至“无效决定作出日”)较多的为1~3年,维持年限较长的专利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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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比例

 

被宣告全部无效的占47.2%。其中,外观设计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的比例为该类案件的59.4%,实用新型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的比例为该类案件的46.3%,发明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的比例相对低些,为该类案件的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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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宣告部分无效的占17.3%。其中,实用新型专利被宣告部分无效的比例为该类案件的24.2%,发明专利被宣告部分无效的比例为该类案件的23.9%,被部分无效的比例呈现增长态势。

被宣告维持有效的比例为35.5%。其中,外观设计专利被维持有效的占该类案件的40.6%,实用新型专利被维持有效的占该类案件的29.4%,发明专利被维持有效的占该类案件的43.1%。

 

无效宣告理由

 

在155件被宣告全部无效的外观设计专利中,主要的法律依据是《专利法》第23条第1款(新颖性)和第23条第2款(无明显区别)。

 

在214件被宣告全部无效的实用新型专利中,主要的法律依据是《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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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5件被宣告全部无效的发明专利中,主要的法律依据是《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创造性);有少量案件仅依据撰写形式问题被宣告全部无效,涉及医药化学、电学、通信等技术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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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1] 相关数据从国家知识产权局http://reexam.cnipa.gov.cn/公布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和http://epub.sipo.gov.cn/公布的专利著录项目中获得,数据仅供参考。

[2] 有22件专利因涉及行政诉讼、关联案件等,审理周期在2年以上,未统计在图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