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证监会与深交所均发布了《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则的征求意见稿。
那么,面对注册制下的创业板和科创板,企业如何选择呢,本文从定位和上市标准面为大家做以对比。
来源:
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
2.《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3.《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
从定位来看,科创板和创业板有虽有差异,但科技创新型企业都是支持对象。科创板对于科技创新企业有科创属性的要求,而创业板目前没有相应要求。
从上市标准来看,科创板以不同市值划分五档标准(10-15-20-30-40),对企业市值最低要求是10亿以上,而创业板以不同市值划分三档标准(0-10-50),如下:
1.科创板第(一)套标准vs创业板第(一)套标准:科创板对企业市值最低要求是10亿以上,创业板无要求;
2.科创板第(二)-(四)套标准vs创业板第(三)套标准:均面向未实现盈利的企业;其中,科创板针对不同市值档有不同的营收或研发投入等要求,而创业板要求市值50亿+最近一年3亿营收;
3.科创板针对市值高但无营收的企业设置了标准(五),创业板不接受相应企业。
也就是说,满足科创板标准(一)的一定满足创业板标准(一),而满足创业板标准(一)的未必满足科创板,即创业板给市盈率<40行业中的企业更多机会(以科创板对市值的最低要求10亿,以及企业平均每年净利润2500万计算,得到市盈率为40);满足科创板标准(二)-(五)的,基本上不满足创业板标准(三),即同样对于未盈利的企业,科创板给与了更多选择。
结合对科创板中213家申报企业的上市标准分布来看(如下图),83%以上的企业选择标准一,即83%的企业也满足创业板的上市标准;而那些选择科创板标准(二)-(五)的大约15%的企业,则基本上与创业板无缘。
图:科创板申报企业上市标准选择情况(数据来源于:WIND)